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智能财务创新实训平台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训平台科研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03-15   访问量: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智能财务创新实训平台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训平台科研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智能财务创新实训平台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训平台科研教学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07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23-CHHW002

项目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智能财务创新实训平台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训平台科研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智能财务创新实训平台科研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04,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教学仪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智能财务创新实训平台科研教学设备购置项目1(批)详见采购文件70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

合同包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训平台科研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教学仪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训平台科研教学设备购置项目1(批)详见采购文件6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未满一年的新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告)】。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或以上税收的缴纳凭证、社保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智能财务创新实训平台科研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于磋商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日期【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书面承诺函】

合同包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训平台科研教学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于磋商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日期【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1月20日  2023年01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30:00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号305房开标室)开始受理时间:2023年02月07日14时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2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号305房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电脑进行本项目的磋商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地  址:官渡二路139号大院

联系方式:0668-2923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号305房

联系方式:0668-3339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  话:0668-3339980

广东长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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